《礼记◆月令》第六(一孟春)5~6
发布日期:2025-03-07 15:22 点击次数:75
5、命相布德,和令①,行庆,施惠,下及兆民②。庆赐③遂行,毋有不当。
【注释】
①相:指三公,即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。和令:宣布禁令。王引之说:古音“和”“宣”相近,故“和”通“宣”。
②兆民:古称天子之民,后泛指众民,百姓。郑玄注:“天子曰兆民。”
③庆赐:赏赐
【译文】
命令三公发布德教,宣布禁令,实行褒奖,施与恩惠,下及所有百姓。褒奖赏赐之事,逐一落到实处,没有不当。
6、乃命大史守典奉法①,司天日月星辰之行,宿离不贷②,毋失经纪③,以初为常④。
【注释】
①守典奉法:指遵守六典,奉行八法。六典,指治典、教典、礼典、政典、刑典、事典;八法,指官属、官职、官联、官常、官成、官法、官刑、官计。详《周礼·春官·大宰》。
②宿离不贷:宿,止,指太阳运行的位置。离,行,指月亮所经历之处。贷:通“忒”(tè),差错。
③经纪:郑玄注:“经纪,谓天文进退度数。”
④初:旧。
【译文】
于是命令太史遵守六典,奉行八法”负责推算日月星辰的运行,太阳所在的位置,月亮所经的地方,都要计算得丝毫不差,对他们运行度次的记载不得有失误,要把传统的方法作为观测的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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